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和标准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责任部门 |
公开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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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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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领导信息 |
基础信息 |
姓名、职务、分工、简历(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是否为党员、学历背景等)、标准工作照(2寸彩色、蓝底免冠、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简称20个工作日内,下同) |
办公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2 |
机构职能信息 |
基础信息 |
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服务流程及须知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3 |
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基础信息 |
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4 |
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 |
人事信息 |
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考试、体检、录用等结果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5 |
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
其他 |
全文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6 |
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 |
主要内容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7 |
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
财政资金 |
全文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急救管理科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8 |
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
其他 |
主要内容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相关科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9 |
咨询及投诉方式 |
其他 |
全文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10 |
年度预算信息 |
财政资金 |
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年度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科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11 |
年度决算信息 |
财政资金 |
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情况、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其他补充说明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财务科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12 |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
政府采购 |
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单一来源公告、询价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更正公告、合同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在规定时限内 |
办公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13 |
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 |
重点工作 |
建设内容、责任单位、总投资等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 |
14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以及应对类信息 |
重点工作 |
全文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及各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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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政务类信息 |
其他 |
主要内容 |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六条 |
20个工作日内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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