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014319856/2024-00175 分类 信息公开指南   卫生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妇幼保健院 公开日期 2024-09-05
文号 关键词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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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宿迁市妇幼保健院的单位信息,提高院前急救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六条、《宿迁市妇幼保健院主动公开清单》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suqian.gov.cn/);

2. “宿迁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3. 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宿迁市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三、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宿迁市妇幼保健院

办公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平安大道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1日至93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27-81181509(工作日)

电子邮箱:516572989@qq.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信息的,可以向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宿迁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27-84389300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

邮政编码: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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