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并掌握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
2.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幼保健服务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
3.负责全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部分及爱婴医院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等母婴保健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及考核。
4.了解掌握全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发生情况,负责全市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并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5.指导全市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6.帮助基层推广新技术、新项目。
7.开展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和社会宣传。
8.协助市卫健委妇幼处做好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
9.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指令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