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省、市(地级)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2.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3.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名称 | 机构职能 | ||
索引号 | 014319856/2024-00257 | 分类 | 机构信息 卫生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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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1.按照省、市(地级)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2.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3.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