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014319856/2024-00247 分类 信息公开指南   卫生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 公开日期 2024-09-04
文号 关键词 宿迁急救,卫生救护,
文件下载
时效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的信息,提高院前急救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主动公开清单》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suqian.gov.cn/);

2. “宿迁急救”微信公众号;

3. 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宿迁市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27-84389766(工作日)

电子邮箱:sq120@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如需申请公开信息,请参阅前述“申请方式及接收渠道”。)

、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或者对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27-84389300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

邮政编码:223800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