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评估报告
索引号 014319856/2017-0010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卫生    其他
发布机构 卫生计生委 公开日期 2017-12-20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宿迁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评估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69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度全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的通知》精神,结合《关于印发<宿迁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卫办〔201720号),近期我委组织对本系统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估,并根据查出的各单位、各处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督查评估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宿迁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中提供的本单位权力清单未进行动态调整,建议按照清单标准化要求,全面实现三级四同,并集中发布。

与相关处室及时联系,要求对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现已整改到位。对照评估结果,按照要求并入江苏政务服务网,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已在我委网站及时更新。

二、随机抽查事项的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不及时,建议加强上述信息的发布力度,同时确保年内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已整改。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单位、处室联系,按照要求在宿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

三、虽在宿迁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中公布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但未按照三级四同要求编制,且尚未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不见面清单见一次面清单

已整改。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已完成此项工作,且已报市编办,经登陆市编办网站,发现市编办也已与江苏政务服务网链接,本单位不见面清单见一次面清单也已经公布。

四、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未及时公开,建议在本单位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确认早已完成此项工作,并及时更新,并在原文件上明确标注。

五、尚未公布本单位2016年度具体的财政决算信息。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及时公开

六、建议公开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及时公开

七、虽公开了医疗卫生、人口与计生政策和措施等信息,但发布力度不够,建议每月公开医疗卫生、人口与计生相关实施情况。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发布力度。

八、建议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三级医院14个单病种主要医疗服务信息。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及时公开,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发布力度。

九、仅在历年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报告中涉及部分医疗费用信息,建议对最新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并定期公布排序结果。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已整改,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此项工作。

十、建议及时公开违反医德医风问题处理结果。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及时公开,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此项工作的公布。

十一、建议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决策草案和依据要及时、主动公开;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吸收采纳情况要向公众公开,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及时公开了相关制度。但近年来我委未产生此类信息,将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向公众公开。

十二、重要政策解读信息的发布情况欠佳,建议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深入浅出地解读本单位出台的最新政策文件,不得以转载上级解读材料或新闻媒体报道代替自身解读。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已整改,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此项工作的公布。

十三、建议本单位进一步增强政务舆情回应的针对性,不得以转载工作动态、新闻报道、评论文章等充当回应内容;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48小时内予以权威回应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对照评估结果,与相关处室联系,已整改,将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向公众公开。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