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20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部署,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suqian.gov.cn/)和“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 )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89321,电子邮箱:sqwsld@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委紧紧围绕“惠民健民、造福于民,创先领先、拼搏争先”新时期行业精神,创新思路抓改革,一门心思谋发展,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自新条例实施以来,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就新条例实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门部署,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实施培训。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83条,其中网上宿迁、宿迁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信息3202条(办理公开提案议案28件);“健康宿迁”微博发布信息188条;在宿迁市卫生12320微信公众号发布110条;宿迁电视52条;省两办以上信息刊物采用信息13篇;通过政府公报发布5篇;市两办采用信息175条;我委通过宿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开行政许可公示4038件、行政处罚公示109件,分别比2018年增加2348件、87件;网站公告栏发布各类公告、公示91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委共收到6起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其中:属于我委职权范围2起、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起、信访举报投诉类2起。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者,并与之电话联系沟通,得到申请者认可。
(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
在工作中,我们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参与、配合我市政府信息标准化创建试点工作。作为9家标准化创建试点单位,按照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和国家标准化研究部署,按照“三定”方案、处室职责对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依申请公开清单、不予公开清单,进行逐条详细的梳理。多轮梳理中,我委均能及时高效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清单梳理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统一规范后,由于我委网站属于网上宿迁网站群,平台建设由市大数据中心统一建设调整,我们及时与市大数据中心联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接工作。我委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建设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政务公开评估、网站建设测评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对照新条例,结合机构改革及时更新完善了第二十条要求主动公开的内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各项规划;相关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医疗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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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监督保障制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并在工作严格参照实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总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上级领导工作部署以及学习其他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还存在以下问题:
1.政策解读方面。政策解读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对日常卫生健康文件的解读不够全面;
2.专项资金使用公开方面。专项资金使用公开不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改进:一是采取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方式。运用各种新媒体,全面直观地做好卫生健康政策解读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掌握卫生健康政策和知识,提高卫健服务民生,助推健康宿迁建设。二是积极与市财政部门联系,及时将专项资金使用工作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