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suqian.gov.cn/)和“网上宿迁”( http://www.suqian.gov.cn/ )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郭振辉联系(地址:宿迁市太湖路260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89321,电子邮箱:sqwsld@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国家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政治的重要前提,有利于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对构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委一直将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一项重要举措。2015年,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面真实、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立足卫生计生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完善管理制度为抓手,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为目的,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为手段,注重群众关注“热点”,认真落实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和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保证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保密规范,健全完善,成立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工作;办公室、科技宣传教育处2名工作人员专门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日常工作。我们通过电视、报纸、宿迁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宿迁卫生微博、宿迁卫生12320微信和网上宿迁等途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力度。对政务工作及时归类、上传、发布,同时也及时受理、答复、办理网民的投诉、咨询、申请等,实现与社会的及时沟通、互动。
(二)健全公开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定下发了《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做到在文件签发的过程中同步签发信息公开审核表,对确定为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求说明理由。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在委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作为我委网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统一入口,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切实方便群众提出公开申请。对网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予以明确,确保网上公开申请依法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我委在人员少、任务重、资金紧、缺专业人才的情况下,坚持培养、建设高素质信息化人才。积极倡导信息员加强自身学习,对外相互交流,在工作中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同时我委注重信息化管理人员的培养,积极派员参加各项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2015年5月28日,突发事件媒体应对与舆情引导培训班在我委举办,系统内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内容:2015年度,我委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241篇。其中:市两办160篇,省两办9篇,省卫计委网站12篇,宿迁日报79篇,宿迁晚报81篇,健康报3篇,中国人口报1篇,电视播发90篇,网站(委信息和网上宿迁)5374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网微博609篇,宿迁卫生12320微信1823篇。
公开途径 |
公开数量 |
电视 |
90条110分钟 |
报纸 |
169篇 |
省卫计委网站 |
12篇 |
市两办信息刊物 |
160篇 |
省两办信息刊物 |
9篇 |
网站(委信息和网上宿迁) |
5374篇 |
宿迁卫生微博 |
609条 |
宿迁卫生12320微信 |
1823篇 |
2、公开形式:⑴媒体。电视、报纸。⑵政府门户网站。江苏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网上宿迁、宿迁文秘网、宿迁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宿迁卫生微博、宿迁卫生12320微信。⑶公共查阅点。市图书馆、市档案局、市政务服务中心。⑷政府公报。本年度我委共有5份文件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根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对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细化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并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处室,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
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所有保留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及填写范例等办事指南信息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清理调整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
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认真落实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及时公布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度部门决算。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定期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保障专项资金决策科学、安排公平、使用高效。
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
围绕宿迁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参保情况、支付情况。
二是人事招聘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委网站上发布人员招录相关信息。
三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电视、报纸、宿迁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宿迁卫生微博、宿迁卫生12320微信、公共查阅点和网上宿迁等途径进行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
四是根据上级部门授权,及时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5、行政审批、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方面。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职能范围内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今年以来,我委通过政务服务网、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以及在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设立查阅点和资料索取点等方式,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2045条、行政处罚信息数44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5年度,我委尚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予公开方面
2015度,我委对于请示文件和涉密文件不予公开。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2015年度,我委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2015年度,我委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讯回应情况
2015年度,我委领导参加政行风热线3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其中主要领导参加1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其中主要领导参加1次;在部门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件。
本年度共受理来信来访、网络问政790件,其中信访件51件,省级以上批转10件,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2件,群众直接来信39件,来访10次,集访3次;网络问政739件。
形 式 |
数 量 |
政行风热线 |
3次 |
新闻发布会 |
2次 |
来信来访、网络问政 |
790件(次) |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及《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要求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5年,我委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会提案2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答复5件、会办7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16件、会办1件。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单位、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全委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三是加强督导考核,调动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基建工程等重大等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宿迁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1-12月)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7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2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79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