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推行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工作的知情权,方便社会各界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的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新闻发言人由熟悉卫生健康工作情况、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表达、沟通能力的副主任担任,必要时由委主要领导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在市卫生健康委党委领导下,代表市卫生健康委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讲解政策、通报情况、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说明立场。
(二)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三)接受记者采访、专访。
三、新闻发言的内容
(一)市卫生健康委及本系统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全市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
(三)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社会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
(四)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医疗卫生有关情况。
(五)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
(二)新闻单位恳谈会。
(三)记者招待会。
(四)约见个别记者。
(五)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谈话。
五、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一)客观全面。委新闻发言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发布新闻,以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
(二)讲求时效。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工作运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讲究时效。对重大突发性卫生公共事件,要尽快组织新闻发布活动,以便人民群众积极有效地支持政府开展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紧急重要情况,根据需要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遵守纪律。新闻发言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相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新闻。
(四)仪态端庄。新闻发布时,新闻发言人要衣着整洁,注重仪表,树立良好的形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