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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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856/2023-00187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卫生    议案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3-06-26
文号 宿卫案字﹝2023﹞40号 关键词 提案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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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宿卫案字﹝202340                                            签发人:张 岩

徐双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建设工作的关心,您在提案中指出了目前我市区域中心还存在医保政策配套不足、技术许可有矛盾和发展定位待完善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区域中心医保政策、允许区域中心差异化发展和推进区域中心持续升级等3条建议,市卫健委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研究您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措施。

、办理情况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措施如下:

(一)关于明确区域中心医保政策的建议。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医保办发〔202045号)、《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宿政规发〔20204号)有关规定,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办法的通知》(宿医保发〔202117号)。文件明确指出:同一病种在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病种分值通过等级系数进行调节,等级系数根据各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病种平均费用和该病种平均费用之比确定。对适合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且基层具备诊治能力的病种,各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相同的等级系数。专科医院发生的对应专科核心病种分值调节系数为1.01,非对应专科病种等级系数下降一个等级执行。

(二)关于允许区域中心差异化发展的建议。一是支持区域中心差异化发展。2019年,市卫健委出台《关于印发宿迁市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导则的通知》(宿卫〔20194号),明确规划设置的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应与县(区)级医院形成资源互补格局,发挥资源最大效益。鼓励各区域中心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周边群众需求,有针对性提升重点科室服务能力,允许差异化发展,如在省级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方面,6家中心的建设单位分别为:沭阳马厂中心内分泌科、沭阳韩山中心神经内科、泗阳运南中心呼吸内科、泗洪界集中心儿科、宿城龙河中心康复医学科和儿科、宿豫来龙中心普外科和呼吸内科;二是紧抓功能定位。截至2022年底,我市6家区域中心全部通过省卫健委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基本建成标准验收,达到达标建设全覆盖。同时各地加强人才招引、科室建设和设备采购等工作,推动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取得较好成效,其中泗阳运南、宿城龙河两个中心晋升二级医院;泗洪界集、宿城龙河两个中心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评审。同时我市按照《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十大功能中心建设指南(2022版)》(苏卫基层〔202211号)要求,紧抓区域中心功能定位,明确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是现有乡镇卫生院建设水平的提档升级,其性质上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适应农村居民期盼就近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一方面鼓励支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拓展诊疗服务病种技术项目和用药目录范围,不断提高常见疾病诊治能力;另一方面始终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功能定位不动摇,不断强化全程、综合、连续健康管理服务,提高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能力,区域中心在其性质上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是破除制度禁锢。20208月,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宿迁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3年)》(宿卫基层〔20209号),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考核制度和晋升制度都作了明确要求,如在人事制度方面,鼓励推行县管乡用制度,优化招聘程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薪酬制度方面,要求各地合理核定基层绩效工效总量、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收入水平;在考核制度方面,要求各地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晋升制度方面,拓宽基层卫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优化基层执业平台、岗位设置和管理干部使用向基层倾斜等。

(三)关于“推进区域中心持续升级”的建议。一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市卫健委联合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推动卫生人才联院强医的实施方案》(宿人才办〔2021〕12号),大力支持区域中心人才引进工作,明确相关政策有:直接引进或从医联体内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同级财政对引进的毕业生实行按年奖励,奖励期限3年。工作满一年的奖励5000元/人、满两年的奖励1万元/人、满三年的奖励2万元/人。全职引进的市外中、高级职称临床医师,由同级财政对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实行按年奖励,奖励期限3年,工作满一年的按中级职称5000元/人、高级职称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工作满两年的按中级职称1万元/人、高级职称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工作满三年的按中级职称2万元/人、高级职称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极大提高区域中心岗位吸引力,6家区域中心在职职工数由2021年的638人提高到2022年860人,增加了222人;二是加大医疗设备配备升级。我市各区域中心除了按照《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基本标准(试行)》(苏卫办基层〔2019〕20号)要求,“配齐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设施,配有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和CT等常用设备”外,还按照二级综合医院高标准配备电子胃肠镜、腹腔镜、血透机、化学发光分析仪等设备。同时为了加强区域慢病管理,做好医防融合工作,各中心积极参与糖尿病并发症筛查工作站和慢病运动健康干预试点工作,新配备安装了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测仪、外周多普勒血管检测仪、神经血管治疗仪等先进设备,下一步,各区域中心还将进一步配备体质监测设备、心血管功能检测仪、心肺耐力测试仪、智能功率车力量训练设备、四肢联动训练仪等仪器;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各中心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投入4500万元,支持6家区域中心建设,建成后再给予每家62.5万元奖补,截至目前各区域中心共计投入资金11.66亿元。各区域中心业务用房面积全部达到标准要求的最低1万㎡要求,其中泗阳运南区域中心达到4.6万㎡。2022年,沭阳马厂和宿豫来龙中心启动2期病房楼建设工程,建成后马厂区域中心将新增业务用房面积5600m2,宿豫来龙中心新增8600m2。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区域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一是在人员招引方面。鼓励区域中心柔性引进高层次在职卫生人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规定给予适当报酬,在保证卫生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放宽招聘报名条件。二是在人员培养方面。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争取增加省分配我市名额。鼓励区域中心内符合转岗条件的临床医生参加全科专业转岗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卫生人才务实进修、在职培训、脱产学习,定期开展医疗水平提升、公共卫生处置能力等全员培训。三是在待遇保障方面。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综合考虑区域中心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合理核定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

(二)提升区域中心服务能力。一是提升重点科室服务水平。围绕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需求,立足区域中心功能定位,采取多种方式着力提升重点科室服务能力,如依托县域内医疗资源、抓好南北挂钩帮扶契机、发挥市级基层特色科室孵化中心帮扶作用等,积极争创省、市基层特色科室。二是加强功能中心建设。为持续提升区域中心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服务周边乡镇的辐射作用,按照《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十大功能中心建设指南(2022版)》要求,启动康复疼痛、内窥镜、血液透析、妇儿、口腔、中医等诊治中心建设。本年度,重点推动消化内镜、康复疼痛等功能中心建设,提升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老年病等综合诊治能力。三是继续做好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本年度,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继续被省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我委将按照国家及省工作要求,努力克服医疗体制不利影响,督促指导各县区综合考虑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组建县域医共体,推进医共体建设达到紧密型标准,鼓励区域中心作为牵头医院建立县域医共体,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切实为辖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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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626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13815778866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提案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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