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宿迁市骨科医院为二级专科医院的决定
- 发布日期:
2018-05-28 - 来源:
- 访问量:1
关于确认宿迁市骨科医院为二级专科医院的决定
宿卫医政〔2018〕29号
宿迁市骨科医院:
根据你院申报,经市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你院在床位及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房屋结构、设备配置、医院管理、医院服务、患者安全、医疗和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等方面已达到原卫生部《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二级骨科医院标准。按照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规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现确认你院为二级专科医院。
希望你院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医院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设备配套,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宿迁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