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近期,我委依据《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标准要求,对宿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宿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二级甲等标准要求,拟予以确认。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7月5日。如有异议,请与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联系,联系电话:84389316。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