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11-25
  • 来源:
  • 访问量:1

根据《关于转发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20242)要求,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20241126-129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20241127-1211期间(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以各报名点通知为准),考生按要求带齐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各报名点统一组织考试的报名与现场确认工作市直其他卫生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工作,统一将材料提交至市卫生健康委报名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审核确认地点: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市卫健委713房间)。202527-16期间,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网上学历查询带二维码的认证报告);

4.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同时附含经卫健部门鉴证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

5.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6.医疗机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7.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①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外省中专我省生源的,报考时需提供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一份复印件);

③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④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报考主治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对于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2024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5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8.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及现在岗工作证明(含经卫健部门鉴证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

注: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他事项

各报点咨询电话:

沭阳县8358096783581591

泗阳县88765243

泗洪县 8082128980821290

宿豫区84465908

宿城区80975990

经开区80517066

湖滨新区  80602618

洋河新区82668306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80528070

宿迁医院84239234

宿迁口腔医院81885868

宿迁妇幼医院82086300

宿迁卫校 84826808

市直其他单位84389310

各县区、市直各报名点报送材料至市卫健委审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转发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考办发〔2024〕2号)

附件2: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