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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宿迁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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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江苏省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标准(2021版)》,我委按照单位申报、县区推荐、市级现场评价的程序,对各县区申报的中医馆推荐单位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拟确认沭阳县马厂人民医院、泗洪古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宿豫医院、经开区南蔡中心卫生5家为四级中医馆。

公示时间:202412月31日至2025年19日。

监督电话:0527-8438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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