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调整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5-06-2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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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市卫健委组织市级放射质控中心和检验质控中心对全市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质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纳入全市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进行调整,此次共有150家医疗机构符合质控标准,现对150家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以上150家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和以打包等形式再次收费。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7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反映。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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