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2022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民生实事项目,提高项目实施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宿迁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等要求,确保年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70%以上。
二、服务对象。全市各县(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三、服务内容。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增加胸片、甲状腺超声检查、癌胚抗原(CEA)等项目。
四、服务机构。对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体检机构实行定点管理,2月底前,县(区)卫健部门应按照《宿迁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质量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定点体检机构遴选及校验工作,并对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五、经费标准。全市定点体检机构体检服务费用原则上不低于120元,村医管理服务费用原则上不低于30元。
六、服务流程。宣传发动、登记造册、告知服务、组织体检、结果反馈、跟踪管理。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底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底前)。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底前)。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业务培训、监督指导等工作。工作组下设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支持、健康教育、考核评估,监督指导等具体工作落实。
2.加强督导考核。市级每年组织绩效评价2次,市级技术指导组每季度开展1次项目督导,考核评估项目规范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内容。
3.严控体检质量。建立健全体检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对基层健康体检的质量管理。市临床检验中心将定期开展检验人员培训,常态化开展临床检验质控管理。
4.强化疫情防控。在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过程中,严格实行健康监测制度,落实医护人员和体检老人防护措施,严格服务场所消杀,精准控制每日体检人流量,主动筛查可疑人员,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维护老年健康体检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