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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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解读
索引号 014319856/2025-00130 分类 政策解读   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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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我市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宿迁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将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用记分的方式加以约束管理,对不良执业行为起到预警和震慑功能,是对违法违规医务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措施以外的有力补充。把记分管理嵌入日常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手段,可以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自律意识,对于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具有推动作用。

二、制定依据

宿迁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主要内容

宿迁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共四章二十条,主要为:总则、记分情形及分值、记分实施、附则四个部分。

(一)总则。涵盖了制定目的、文件依据、解释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概念、明确了落实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监督管理的主体。

(二)记分情形及分值。明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标准。记分分值依次设定为 1 分、2 分、3 分、4 分、6 分、8 分、12 分共7个档次73个情形,对各情形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分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记分实施。明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如何实施,重点阐述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务人员监督管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记分周期为1年。一个记分周期期满,该周期内的记分进行整改后,分值自动清零,下一周期重新记录。对累计记分达到相应分值的医务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及施行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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