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疾控〔2021〕13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市各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遏制结核病流行,推进健康宿迁建设,依据省卫生健康委等十个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苏卫疾控〔2021〕85号)要求,结合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宿迁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宿迁市公安局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司法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