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医政〔2022〕5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各开发区、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康需求,促进我市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委研究制定了《宿迁市“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