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疾控〔2022〕3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宣传部、政法委、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市各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精神卫生是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宿迁、平安宿迁、健康宿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为在“十四五” 期间进一步做好全市精神障碍预防、治疗、管理和康复等精神卫生工作,我们联合制定了《宿迁市“十四五”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中共宿迁市委政法委员会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宿迁市公安局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司法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总工会 共青团宿迁市委
宿迁市妇女联合会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