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疾控〔2022〕19号
各县(区)卫健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江苏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和《推进健康江苏建设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让营养健康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宿迁市“江苏省营养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实施。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