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疾控〔2022〕7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外事办、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共青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党校,宿迁海关,市各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遏制艾滋病传播流行,依据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的《江苏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四五”行动计划》(苏卫疾控〔2021〕102号)要求,结合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宿迁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四五”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中共宿迁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科技局 宿迁市公安局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司法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