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法治机关建设,严格依法履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1.继续深化机构改革。按照市委编办印发的《关于对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对涉及我委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认领并执行,在委网站公开发布。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参与打造“宿迁宿办”区域政务服务公共品牌。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2023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即办件6171件。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调整表格适应申报环节需要,精简申请内容,从原来的486项调整到目前的327项,对在事后核查环节可以收集的材料不要求在许可环节提交,调整流程适应需求,采取先发证后审核,企业和个人只需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期开展现场核查验收,202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卫生许可2332件。三是稳步开展“互联网+(政务)协同”和“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利用“互联网+(政务)协同”手段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事项与数据的“一网通办”,目前已通过平台跨部门、跨层级调取数据38条,使用“超管”平台调用电子证照163次。四是深入推进《江苏省推进新生儿“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全市27家助产机构全部设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申报、《社会保障卡申领》等联办事项,在宿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基础上加快省标新生儿“一件事”工作推进和系统应用。常态化推进新生儿“一件事”办理,截至2023年12月25日,在省政务中台成功办理1652 件,位居全省第6,办结率为92.01%。形成“一张表”一件事,实现材料零提交、成本零增加、办事高效率的“一件事”一次办新路径。五是加强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监管督导。2023年以来,市卫健委已通过“一网通办”网上办理6171件行政审批事项,真正达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压缩了办理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便利了群众、企业创业办事。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关于印发〈2023 年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宿迁市)〉和〈2023年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宿迁市)〉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宿营商办发〔2023〕8号)省“两张清单”推进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医疗美容机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
4.强化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一是研究制定并报送本部门《涉企行政合规指导事项清单》,收集汇总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经验做法、特色亮点、优秀案例及有效成果等素材,形成工作台账并反馈市司法局。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培训。2023年编制并印发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文件汇编》《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等材料,在全市举办针对职业卫生监督员、职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会议二十余场次,参训人员达1000多人次,组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进企业活动十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余份,向企业赠送职业卫生公告栏200余块、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牌400余块。三是深化企业法治体检,帮助企业信用修复。先后四次上门对江苏泰斯特专业检测有限公司深入规范指导,数次电话沟通交流,帮助其完成信用修复,避免企业在后期运营过程中的不利影响,帮助其树立良好形象和信誉。此外,还先后组织江苏天朔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江苏同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江苏星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大北农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铭瑞塑胶有限公司等参与学习社会信用修复政策,并指导其依政策积极进行信用修复。四是持续开展企业帮扶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增强企业“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的能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辖区内企业持续开展职业健康帮扶提升行动。根据中铁装配宿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实际需求,为其精准制定帮扶提升计划。针对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带来的危害,优化、细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职工提供一个健康、安全、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环境。五是探索“首违不罚”,指导企业合规整改。全年督促市辖区227家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17家企业不予处罚,指导其落实整改。
(二)提升制度供给质量,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5.加强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对2023年度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文件、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制审核以及公平竞争审核,审查全覆盖,实现文件制定有序、评估全面、备案及时、清理彻底,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经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审查、集体讨论等流程制定《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关于修改〈宿迁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宿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2023版)(Ⅰ、Ⅱ类)〉的通知》。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6.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加强执行评估反馈。一是制定《关于公布2023年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形成目录并挂网公示。二是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进行严格把控,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三是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评估反馈,事中我委及时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事后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研究,确保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泗阳县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区建设。工作中形成“1+2+N”治理体系,即:一个卫生监督站配备一名站长、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对网格范围N个行业领域,开展巡查工作。由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在该辖区内各个村(居)设立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较大社区),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网格员),形成县、乡、村(居)三级卫生监督网络体系。2023年10月19日,省卫健委在泗阳召开全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现场会,全省卫生监督条线100余人参会。会上,省卫健委对泗阳卫生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23年11月15日,市卫健委在泗阳召开全市卫生监督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现场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市卫计执法支队、各县区卫健局、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区工作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加强交流学习,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质量。
8.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避免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印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办法》,规定全市各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除因投诉、举报、专项行动,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对具体检查对象实施检查的,以及通过跨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其他的行政检查都要在开展后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执法机构的负责稽查工作科室备案,相关检查记录作为档案长期保存,确保行政监督检查有迹可循,减少选择性、逐利性执法现象。二是出台《宿迁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执法不当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三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召开案卷评查会,对2023年度案件评查任务进行分解。评查采取交叉互查的方式,对照《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标准》逐项打分,择优选出4件向省级进行推荐,其中1件案例获得评全省卫生健康执法一等次优秀案例。对评查中发现的存在突出问题的案件,进行现场反馈,“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9.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自查清理工作要求,已对市卫计执法支队人员进行自查,清理调出人员1名、退休人员1名,现有执法人员38名。
10.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出台《关于修改〈宿迁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对《宿迁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宿迁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进行修改,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日常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11.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探索“首违不罚”模式,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执行,出台柔性执法清单,强化落实《宿迁市职业健康公共场所领域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制定《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适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清单规定合规指导项目20项,柔性引导用人单位规范自身行为,已有柔性执法案例25例。二是探索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场景。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创新区建成游泳场所在线监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医疗废弃物以及放射场所在线监督监测四大项目,对70余家医疗机构的医废储运、4家大中型酒店的重点区域卫生、3家游泳场所的水质、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消毒质量及3家医疗机构辐射场所辐射量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监测,按照设定好的预警程序和大数据辅助分析,提升卫生健康监管效率,缓解人手不足的压力。
(五)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12.认真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工作。
(1)依法开展传染疾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日常监测。在上级部门综合部署下建成2家流感、新冠综合监测哨点医院,5家呼吸道综合监测哨点医院,3家市县两级致病菌监测网络实验室,1个国家级布病监测哨点,1家省级鹦鹉热监测哨点,开展多种类法定传染病监测,及时了解我市相关疾病流行情况。不定期抽检辖区内门诊镜检站已检发热病人阴性片和所有阳性片,对疟原虫检测进行质量控制。在泗洪县设立综合媒介省级监测点,洋河新区选择一个自然村开展市级媒介种群和密度监测工作。开展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相关检查及评估,泗阳县和沭阳县成功达到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的标准。二是开展健康教育。在世界流感日等重要传染病活动日,走进医院、社区、农贸市场、学校、庙会、儿童福利院等区域,开展宣传活动。对市内涉疟流行区对外投资企业开展“精准”宣传,首次以网络视频的形式连线在尼日利亚投资的宿迁企业,对在尼日利亚的中国员工开展疟疾防治知识集中宣传。通过《疾控在线》栏目及线上有奖竞答扩大宣传影响面,活动总体影响面超100万人次。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市疟疾诊治能力大型培训班,200余名临床医生参加临床诊治技术培训,170名镜检员参加疟疾显微镜镜检能力培训,并对镜检员进行考核。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级疟原虫镜检能力评估,目前我市共有疟原虫镜检能力等级证书的镜检员113名,12人获得省级等级证书。四是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到学校处置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并进行指导,2023年4月份对我市首次测序发现的2例XBB新冠感染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7月份对我市首例猴痘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起病例处置均在第一时间上报,均在疫情发生早期予以控制。2023年我市报告的疟疾病例均在24小时内完成上报,并严格按照“1-3-7”模式进行正规治疗及规范疫点处置。
(2)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开展消防、危化品、汛期等11轮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和养老机构805家次,查找发现安全隐患1638项。目前,隐患均已整改到位,完成率100%。二是开展学习演练活动。2023年以来,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组织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各种演练282场次,参与培训演练达1.2万余人。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荣获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竞赛团体特等奖,3人获一等奖,2人获二等奖。四是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2023年11月7日,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现场会,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委属单位、市县消防支队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参加。按照“先重点、再全面,先创建、再提升”的原则,计划通过3年努力,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五是开展医疗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步骤地实施“瓶改管”“气改电”工程,燃气整治专项行动效果明显,目前全市124家使用燃气医疗单位已减少至45家,均已安装报警与自动切断装置,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燃气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六是开展既有建筑整治专项行动。完成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42家、623栋医疗机构建筑排查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0栋,截至目前已完成拆除5栋,已改造完成1栋,停用4栋。
13.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体系,持续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同时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级印发3种宣传手册1.2万余份。加强与应急、气象、交通、消防等部门的联动,拟制《极端暴雨城市卫生应急预案》《宿迁市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实施方案》《宿迁市黄墩湖滞洪区卫生防疫子预案》。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由引起行政诉讼相应处室负责应诉,相应处室分管领导负责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率100%。
1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省卫健委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卫健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卫生健康重大紧急信访信息报送规定》,同时结合宿迁实际,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行动、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进京访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事项,宿迁卫健系统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七)强化多元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6.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2023年共办理建议提案62件,其中建议22件(主办14件、协办8件)、提案40件(主办24件、协办16件),通过高度重视、细化责任、创新机制、提升质量、强化督查等方面高效办理,多项建议提案办理推进全市工作、获得领导批示、被媒体报道。
1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对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做好记录仪视频上传的督促和数据管理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公示记录仪使用情况,要求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记录仪,2023年共审核15件重大执法案件。
18.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优质高效公开”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质高效、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八)完善推进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19.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逐条推进工作,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三是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并提请委党委会研究讨论,对全年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20.积极申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一是高度重视平安法治机关示范创建工作,并在原有基础上稳步推进、积极部署,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2023年以来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强化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规范行政执法、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深化平安法治机关示范创建工作。二是积极申报第三批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择优申报,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台账并报送。
21.开展法治政府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结合“一规划、两方案”实施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中的有关要求,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后半程实施的思路措施并形成评估报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
22.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推广阳光执法平台全面使用。充分运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监督四大功能开展阳光执法精准监督,系统实现对卫生监督工作概况、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等统计以及卫生监督全过程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发挥平台有效监管执法行为作用,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营造法治化、规范化、廉洁化的行政检查执法环境。二是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通过江苏省行政执法业务运行管理系统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实现信息共享,全年共报送案例3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履职情况
23.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卫健委年度发展总体规划,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出台《2023年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严格按照《2023年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设置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法治政府组织领导制度。开展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24.党委会听取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2023年度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方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出台《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强化内控机制,保障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有效运行。把依法办事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将“法治建设工作有待加强”作为15个重点查摆问题之一,推动全体班子成员严格依法办事。健全并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任前考法并留存试卷。
25.健全并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全年审核把关发文190余篇,审核采购文件、合同220余份,审核行政处罚案件50余件。进一步强化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完善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各阶段性政务公开评估分报告均获得高分。印发《关于做好市功能区诊所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印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权力事项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涉嫌犯罪的案件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公安。印发《关于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加强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情况的检查,确保政府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逐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水平逐步提高,但仍存在法律顾问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法治审核和执法人员力量相对不足、卫生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四、2024年法治工作打算
(一)全面推进法治示范机关建设。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有序运行、营造浓厚法治文化建设氛围、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进一步深化法治机关示范创建,争创法治机关。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一思想共识,严格落实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当中去,定期研究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完成市委依法治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提高卫健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提升卫生监督执法的监管能力和工作效率。一是推进非现场执法。推进在线监测、风险预警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领域的应用,实现远程、实时、精准、可追溯执法,切实提升监管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要总结推广泗阳经验,开展游泳场所水质、生活饮用水水质等在线监测,并逐步推广到卫生健康领域其他专业,建立一套完善、规范、系统的非现场执法体系,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新型监督执法模式。二是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建设。从“点、线、面”“三个维度”实现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在“点”上,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确保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在“线”上,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晰共性职责和具体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在“面”上,举办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信息系统管理员知识技能竞赛,统筹推进常态化自查、专项化督查等措施,确保依法执业自查制度落细落实。
(三)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一是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制度落实。要督促医疗机构健全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限制类临床应用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重点专业技术监管。要定期组织医疗机构校验,加强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要强化对医疗机构门诊处方、住院医嘱、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的监管。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于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畅通群众线上反映诉求平台和部门内部信息传递,主要领导第一时间推动解决问题,强化属地源头治理。提前讨论准备突发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效应对医患矛盾、信访稳定、舆论风险。坚决纠治违规行为,确保非营利性医院公益属性。三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厉打击以虚假宣传、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整治,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工作机制,完善考评制度,将日常监管工作与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相结合,切实解决医务人员思想道德观念淡薄、医患沟通机制不健全、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