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陈晓军
办公电话:0527-84389348
主要职能:
1.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为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提供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和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开展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5.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8.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江苏省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校长:张超
办公电话:0527-84826808
主要职能:
1.培养卫生、医药技术人才。
2.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3.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三)宿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
支队长:汪爱年
办公电话:0527-84368569
主要职能:
1.依照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预防监督和经常性监督;承担现场监督卫生监测、抽样检查等工作。
2.承担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罚(处理)建议。
3.填写、送达执法文书,告知执法相对人。
4.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四)宿迁市妇幼保健院
院长:张欣欣
办公电话:0527-81181509
主要职能:
1.了解并掌握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
2.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幼保健服务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
3.负责全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部分及爱婴医院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等母婴保健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及考核。
4.了解掌握全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发生情况,负责全市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并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5.指导全市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6.帮助基层推广新技术、新项目。
7.开展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和社会宣传。
8.协助市卫健委妇幼处做好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
9.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五)宿迁市中心血站
主要负责人:张立新
办公电话:0527-84385252
主要职能:
1.按照省、市(地级)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2.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3.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六)宿迁市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
主任:张波
办公电话:0527-84389766
主要职能: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或委托下,具体负责实施本地区院前医疗急救的调度指挥工作。
2.负责开展对下级急救医疗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3.承担本地区日常危、急、重伤病员在送达院内救治前,在院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为主的医疗服务的调度指挥工作。
4.承担重、特、大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伤病员的现场急救和应急医疗救援的调度指挥工作。
5.承担大型会议、重大比赛、活动的现场急救和医疗保障任务。
6.负责开展院前急救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和普及急救新技术、新项目。
7.负责培训院前急救专业工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8.负责面向公众普及急救知识和急救常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宿迁市医学会
秘书长:王维芳
办公电话:0527-84389357
主要职能:
1.围绕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对医学专业的业务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等技术培训;帮助会员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掌握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以学术建设为基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与研讨,组织学术报告会和专题业务讲座;开展医疗事故、疑难病例分析与讨论,提高诊疗水平,防范医疗风险。
3.紧跟医学发展步伐,引进和推广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增强本地区医学专业人才创新能力,促进医学事业发展,帮助广大会员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临床医学应用性研究的水平。
4.开展医学科学知识普及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5.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6.依法依规接受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委托,组织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有关的各项工作。
7.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实施医学发展战略、决策等提供调查研究建议,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以服务社会为重要职责,向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技术咨询与服务。
8.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医学科研、论证、评估、评审和科技成果鉴定等。
9.发现和推荐医学优秀人才,评选和奖励医学学术论文、科普作品、推荐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和科技成果。
10.加强医学学术团体间的联系与交往,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
(八)宿迁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人:朱永会
办公电话:0527-84389310
主要职能:
1、负责市管民营医疗机构人事管理工作,并提供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等相关服务。
2、建立卫生人才流动渠道,为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服务。
3、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政策咨询、求职信息登记、出具相关证明等社会化服务。
4、承办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考试、发证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