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发布审查制度
索引号 014319856/2024-00287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卫生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开日期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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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发布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心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根据国家对新闻宣传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防内容细节错误,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实施范围

由中心工作人员撰写,拟向社会发布的所有信息(包括发布在中心公众号、市卫健委网站、网上宿迁、学习强国、两办等)。

、审查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无错误敏感信息

2.循“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原则;

3.表达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四、实施流程

(一)原创信息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1.初审初校。由科室负责人审核,主要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核对信息的真实性,对稿件的发布依据进行审核

2.复审复校。由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稿件的质量、发布必要性等把关

3.信息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终审

4.终审终校。由中心分管信息的领导进行终审终校,主要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审核

5.信息发布。由撰稿人填写信息发布审查表,经相关审核人签字确认后,办公室根据终审意见报送相关信息平台。

(二)转载类信息

拟发布在中心公众号上的转载类信息原则上只能转载国家卫健委、江苏省卫健委、宿迁市卫健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由平台管理员填写信息转载登记表,经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发布。

(三)科普类信息

拟发布在中心公众号上的科普类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报送至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报送至平台管理人员。

(四)留言评论

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平台管理人员每日查看公众号信息留言评论情况,若有网友留言评论,第一时间通知信息撰稿人。信息撰稿人将拟回复内容通过微信报分管信息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回复。确保24小时内回应网民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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