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856/2022-0001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卫生    报告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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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suqian.gov.cn/)和宿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89321,电子邮箱:sqwsjsw@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全市卫生健康中心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内容,更新发布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等人事信息。年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18,其中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1549宿迁市卫生12320微信公众号发布1519电视131宿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开行政许可公示7011、行政处罚公示208

二是稳妥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委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及时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民生信息。围绕公众关切的医疗卫生、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惠民便民等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扩大了公众的覆盖面。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我委共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71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主办14件、协办1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主办22件、会办21件,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反馈办理满意率100%

四是重点公开新冠感染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我委作为疫情防控的主战场和阻击疫情的主力军,全力开展疫情防控救治各项工作,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及时发布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和疫情防控知识。今年来,我委对社会发布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共计830余条。

五是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通过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理、答复认定等环节,规范办理、热情答复、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诉2021年我委共办理服务热线1184件,扎实做好信访、上访工作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及时答复处理结果。2021年共受理信访件78件(其中:省级批转14件,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10件,群众直接来信29件、江苏省阳光信访平台25件)。积极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件、信访信息专报批示、信访局交办的积案,办结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我委共收到7起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其中:属于我委职权范围6起、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起,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者,并对其进行电话回访,得到申请者认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领导和指导下,我们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参与我市政府信息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统一规范后,由于我委网站属于网上宿迁网站群,平台由市大数据中心统一建设,我们及时与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我委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监督保障制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并在工作严格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8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8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进一步拓展图文、音频、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来进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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