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suqian.gov.cn/)和“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 )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郭振辉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89321,电子邮箱:sqwsld@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6个方面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本年度我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数为8186条。其中在《新华日报》、《健康报》、《江苏法制报》、《宿迁日报》、《宿迁晚报》等各类报刊刊发信息126篇;通过政府公报发布2篇;在新浪、人民、腾讯三大官方微博发布微博信息738条;在宿迁市卫生12320微信公众号发布428条;省卫计委网站发布信息12篇;网上宿迁、宿迁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信息4875条;宿迁电视70条;省两办以上信息刊物采用信息8篇;市委、市政府两办以上采用信息215条;我委通过宿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开行政许可公示1690条、行政处罚公示22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委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属于我委职权范围,及时回复申请者,并与之电话联系,均得到申请者认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委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委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积极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公开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经费文件公开力度。
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导考核,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相关文件落实情况
(一)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医疗卫生信息)
2018年,我委通过电视、报纸、部门网站、微博、宿迁卫生12320微信、公共查阅点和网上宿迁等途径,主动公开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科普内容,重点开展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卫生信息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以及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价格等信息。全年,我委共发布各类相关信息620余条。
(二)贯彻落实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对照实施细则任务分解表,及时编制、规范、调整权力清单;规范公文公开程序,并在公文附注部门标明公开属性;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主要负责人解读3次以上。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高质高效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2018年年初,我委就对政策解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2018年以来,市卫生计生委参加政行风热线2次;参加“星期三政民互动”1次;参加市“1+X”新闻发布会3次;以及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全方面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并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开展政策简明问答。
通过12345平台和委网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全年共回应各类问政670条。
2、高质高效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工作。我委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2018年公布不见面清单57大项(包含小项共计100项)。
3、高质高效提供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和平台支撑。2018年以来,我委通过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条例学习和宣传工作;及时更新调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时编制调整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加强网站建设管理,规范网站名称、域名、标识管理,加强内容建设,丰富网站信息资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精神,2018年,我委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5件,办理结果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四、特色亮点做法
2018年,我委进一步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等合作,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