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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宿卫案字﹝2025﹞78号 签发人:张 岩
庄达磊委员:
您提出的《持续补强我市精神卫生事业短板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为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明确了提案的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对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工作日程等也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答复质量。承办处室认真研读提案内容,逐条剖析,积极与市公安局、医保局、残联、民政局沟通,确保高质量完成答复工作。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部门统筹联动
一是优化完善以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市卫健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公安、财政、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会商研判,重点在患者排查、随访管理、应急处置等环节强化信息互通和联合行动。全市97个乡镇(街道)均建立由综治、卫生、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1409个村(居)民委员会已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的有关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精防工作模式。
二是市县两级均建立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市级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制度由我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13个部门组成,出台《关于建立宿迁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区卫健部门相继牵头建立属地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提升全市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管理工作整体效能。
三是建成多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组织各县区常态化开展精神卫生多部门信息互通工作,卫健部门每月上旬将上月辖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总体情况、随访情况和新出院居家患者情况通报公安、政法、残联、民政、医保5个部门。市公安局通过共享政法、卫健、民政、残联、医保等部门数据,形成6.1万“慧卫”全量库,实现动态见底。
二、着力提升现有医疗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2024年9月,市卫健委向市委编办呈报《关于设立宿迁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的请示》,经过与市委编办的多轮协调,于2025年1月获批在市健康教育所增挂市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牌子,获批编制6人。市卫健委已于4月启动人员招聘工作,本次招录4名专业人员,目前已进入体检环节,预计7月到岗履职。各县(区)均已向属地编办部门书面申请设立“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其中宿城区在疾控中心内设科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开展业务。其他县区正积极加强与编办部门沟通争取,力争编办部门审批同意。
二要推动现有精神专科医院提档升级。支持现有民营精神专科医院发展提升,加强属地精神专科医院管理和等级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宿迁第三医院已接受三级乙等专科医院现场评审,目前正在等待省级评审结果。指导县区精神专科医院积极开展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创建,沭阳脑科医院按照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筹备建设,自评符合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目前已向卫健部门提交医院评审申请;泗阳脑科医院按照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目前除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理人员、病区护士的比例暂未达到标准外,其他方面基本整改到位;泗洪县脑科医院新院区待复审合格后投入使用。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各县区非精神卫生专业的临床医师参加省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2022-2023年开展转岗培训45人,已全部成功加注精神科执业范围,目前全市共有精神科执业医师(助理)149人。目前正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确保25名学员顺利通过省级精神科执业医师考核,成功注册为精神科执业医师。
三、加快构建高水平精神卫生体系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市卫健委成立专题调研组,对全市精神专科的机构设置、服务能力、诊疗情况及发病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赴南京脑科医院、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察学习,形成《关于建设市级公立精神专科医院专题调研报告》报市委市政府,获得市委市政府支持,确定建设市级公立脑科医院,现已完成选址工作。
二是分步推进实施。计划核定床位700张,用地不低于80亩,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2000㎡。结合脑科医院发展方向,核定人员总额850人,其中卫技人员770名(医生210名、护士350名、其他210名),核定编制200名。按照“大专科、小综合”方向规划设计,至少设有精神科门诊、内科、心理测定室、康复科等临床科室,以及至少设有检验、放射、药剂、超声、病案等医技科室,设置10个以上精神科病区。
三是推动防治保障。推进市级公立脑科医院承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责任,兜底收治精神病患者,尤其是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兜底保障作用。
四、完善兜底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保险兜底机制。针对精障患者肇事肇祸后无力赔偿问题,市公安局以全市卫健在册严重精障患者和残联评定精神残疾人为基数,设置3%上浮系数,将卫健在册、残联评定、事后鉴定、临时流入的精障患者全量纳保,人均保费不高于100元/年,人身损害补偿限额提高到40万元,财产损失补偿限额提高到3万元。同时将肇祸患者家庭成员的人身伤害纳入人道主义补偿,将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律师费等法律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一并纳入补偿。市残联为新增持证精神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符合条件的新增持证精神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2024年,向2.4万余人次精神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中重度达2.04万人次,中轻度达3900余人次。
二是落实免费基本用药服务。市残联在全市确定了5家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定点医院,为困难持证精神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除外)按照每人每年600元标准给予补助,宿豫区已扩大至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外的所有持证精神残疾人。2024年,全市共为5034名困难持证精神残疾人给予基本用药补助。市卫健委排查比对出9551名符合免费服药条件的经济困难重精患者,逐一开展免费服药政策宣传,与残联的经济困难持证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制度衔接,实现不重不漏、应助尽助,目前经济困难患者免费服药政策覆盖率达100%。
三是提升精神康复服务能力。针对照护能力较弱的,开展集中康复照护,对本市户籍特困人员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康复、护理和照料等服务。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特困精神障碍患者在市第三医院实行统一康复治疗,三县分别负责本地特困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康复照护工作。针对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我市已建成16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各服务点配备了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才;设置了心理咨询室、康复活动区、职业康复区、体能锻炼室等区域;提供躯体管理训练、心理疏导、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农疗康复等服务。截至2024年底,已签约服务对象114人,开展活动526次,惠及1.4万人次。
四是提高托养服务水平。市残联将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拓展至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居家托养服务三个领域,为宿迁户籍年满16~59周岁的低保户、低收入户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持证精神残疾人提供服务。目前全市共建成4家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共有390名精神残疾人在托。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主要依托“残疾人之家”开展,全市共有“残疾人之家”159个,为467名精神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居家托养服务为分散居住的精神残疾人提供定期上门服务、“呼叫”服务,目前全市共有1572名重度精神残疾人接受居家托养服务。依托社区服务阵地,创新开展大龄心智障碍残疾人社区化托养服务融合试点工作,已为50余名服务对象持续提供支持性服务4300余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市卫健委将持续补强精神卫生事业短板,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完善兜底保障机制,不断提升精神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孙华维
联系电话:8438922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