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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宿卫案字﹝2025﹞85号 签发人:张 岩
程方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积极发展医养结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加深,目前存在养老院条件有限、护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医院+养老同时进行、社区与医院联营、整合“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现有资源、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等建议,我们都认真予以研究并加以落实。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委领导亲自会办,拟定办理工作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研究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措施如下:
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的建议
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健康宿迁建设总体战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医养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完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发展,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为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了依据。
二、关于“医院+养老同时进行”、“社区与医院联营”的建议
一是支持“医办养”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利用空余床位开展养老服务。沭阳铭和康复医院等17家医疗机构通过设立护理院、在院内设立护理病区等方式开展养老护理服务。二是实现医养资源协作共享。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毗邻规划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基层医疗机构建成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2962张,满足基层群众康复护理需求。三是强化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完善护理员岗位津贴、入职补贴等制度,每年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发放奖补资金。卫健、民政部门联合做好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和护理员培养和培训;与医疗机构合作组织开展安宁疗护培训,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
三、关于“整合‘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现有资源”的建议
对没有医疗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协作”模式。145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定期巡诊、开通就诊绿色通道等服务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技术支持。二是鼓励“养办医”模式。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务室或护理院等,14家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医养融合”服务模式。引进安汇、九如城、春禧、悦心集团等康养品牌,采取与机构合作、托管、连锁经营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四、关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是发放护理型床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5000元至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全市近三年累计发放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277万元。
二是支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对在本市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给予3-5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近三年,我市累计发放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入职补贴约216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不断健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医养结合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能力水平,更好地保障和增进老龄居民身体健康。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丁冬菊
联系电话:1348509673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