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老健〔2023〕2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办)、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残联,市各功能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卫健医保局)、经发局、教育局(办)、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交通)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健康宿迁建设和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我们制定了《宿迁市健康老龄化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科技局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宿迁市体育局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中医药管理局
宿迁银保监分局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 宿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