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我委特制定《全市医疗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委党委书记、主任张岩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2021年江苏省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医疗行业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氛围,为健康宿迁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执行“九不准”
(二)规范医疗检查
(三)严格临床技术运用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五)严惩收受“红包”“回扣”行为
(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七)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10日前)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
(二)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强化行业规范管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