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医政〔2021〕19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各开发区、新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单位,市直各医疗机构,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市医疗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