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2023版)(Ⅰ、Ⅱ类)》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19856/2023-00282 分类 政策解读   卫生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3-09-28
文号 关键词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评价标准,解读,
文件下载
时效 有效

《宿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2023版)(Ⅰ、Ⅱ类)》政策解读

一、出台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重点专科(含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下同)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我市专科诊疗能力与就是水平,根据《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2022版)Ⅰ、Ⅱ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宿迁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2023版)(Ⅰ、Ⅱ类)》。

、适用对象

适合全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相关专科申报

、主要内容

宿迁市中医重点专科评价标准(Ⅰ类)中医优势专科

1、适合二级以上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相关专科申报

2.本标准分六个部分满分1000分。其中基础条件80,医疗技术队伍16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140分,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200分,中医药内涵270分,传承与发展150分。

3、标为核心指标,共计13条。建设单位要求:核心指标合格8条;重点专科验收或复核通过要求:核心指标合格10条。

4、指标对比全市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

5、每项累计得分、扣分不超过项目赋分值。

6、所获奖项及工作佐证材料为评审周期(近三年)内。

7、支持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相关专科申报。

)宿迁市中医重点专科评价标准(II类)(中西医结合专科)

1、适合全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相关专科申报。

2、本标准共六个部分,满分1000分,其中基础条件80分;医疗技术队伍16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130分;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200分;中西医结合内涵280分;传承与发展150分。

3、为核心指标,共计13条。建设单位要求:核心指标合格8条;重点专科验收或复核通过要求核心指标合格10条。

4、指标对比全市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

5、每项累计得分、扣分不超过项目赋分值。

6、所获奖项及工作佐证材料为评审周期(近三年)内。

7、支持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相关专科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市卫健委下发的申报通知,确定申报专科,准备申报材料,报上级卫健主管部门审核。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申报专科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专科进行评审和复核,经评审或复核合格的择优确认为宿迁市中医重点专科。在市中医重点专科创建中鼓励支持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