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疾控〔201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江苏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宿迁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宿迁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总工会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