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政办发〔2019〕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宿迁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政府治理、健全法人治理、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厘清各方责任与权力关系,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将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激发医院生机活力,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社会办医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试点范围。2019年,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沭阳县中医院、泗阳县人民医院、泗洪县人民医院先行试点。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医院党委要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坚持应建尽建,实现党的组织全面覆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医院管理和指导,推动医院切实做好行风、党风廉政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社会办医院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发挥好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单位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以及在维护各方权益方面的协调作用,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推动更多社会办医院加入民营医院党建联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1.制定实施医院章程。制定符合医院改革发展实际的章程,明确医院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党的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岗位职责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加强内部权力制衡和内部控制,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社会效益。2020年,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公立医院健全医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研究和决定医院重大问题,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不是院长、副院长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在决策程序上,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要行政、业务工作,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社会办医院实行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健全董事会(理事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机制,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为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或院级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级以上医院要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药事管理、伦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医院改革措施、发展规划、经营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应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可实施。建立健全医院工会组织,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质量管理及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护理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报告等制度,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和各项规定。转变医院药学服务模式,强化药事管理。切实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循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5.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人员招聘、岗位管理、职称评聘以及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建立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改革医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医院内设机构和岗位数量,做到科学设岗、按岗聘用、薪随岗变、合同管理。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根据单位工作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医保控费效果、绩效考核结果等,合理确定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医院对高层次卫生人才、特殊岗位人才可探索实施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方式,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根据不同的岗位、业绩、贡献拉开分配档次,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和高层次人才倾斜。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6.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财务报告、信息公开和总会计师制度和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全成本核算,开展按项目、按病种核算成本,完善成本定额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健全成本控制考核制度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医院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建立“产权明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收益统筹、独立核算、监管有力”的管理机制。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推广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公立医院按时向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社会办医院按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落实总会计师制度,三级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行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7.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绩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个人薪酬等挂钩,并作为职务任免、职称评聘、人才推荐、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8.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将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医院发展的重中之重,科学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加强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形成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梯队。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为人才成长提供更多的平台和渠道。落实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制度,强化教学及管理资源配备,严格培训全过程管理。逐步建立护士、临床药师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健全医务人员终身教育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到2020年,全市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100%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9.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诚信管理、伦理审查、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等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临床医学研究、中医药学术传承与创新研究,提升中、西医临床研究理论创新与技术创新能力。建立重大疑难复杂疾病、罕见病防治联合攻关团队。围绕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加强中、西医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0.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要求实施。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落实医院后勤部门建设管理规范,强化医院资产、房产管理,做好医院动力保障和生活服务保障。积极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保卫等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1.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医院信息化发展规划,强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服务流程重组与再造,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集成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医院信息标准化、集成化、智能化、安全化。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决策支持、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信息系统功能,做到“院内通”;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共享健康档案和诊疗信息,做到“区域通”。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信息联动,对接全市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医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强化医院数据安全和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三级医院全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委网信办)
12.加强医院文化和医德医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把坚持公益性、落实社会责任作为医院共同的价值追求。建立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积极开展以党建引领的文化建设,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积极选树“医德标兵”“医德之星”,组织“道德讲堂”、先进典型现场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3.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改善医疗服务,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创新急诊急救服务。开展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与互认、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扩大护联体,探索“互联网+护理”,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落实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有效落实医患沟通、投诉接待处理制度,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1.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实施管办分开。各级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集中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坚持依法决策、宏观管理、落实保障,统一行使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资产收益权,负责审议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组织推进医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综合改革。各级医院管理委员会要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任免、奖惩等挂钩。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本部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编制落实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强化规划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科学确定公立医院床位配置,优化资源配置结构。鼓励引导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坚持政府主导,合理规划医疗联合体建设,以建立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为导向,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价格动态调整等政策为支撑,积极推进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二、三级医院要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疗保障局)
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各级政府应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健全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区域医疗费用、次均医药费用、药占比、卫生耗材占比等控制性指标的监测,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完善人员编制备案管理政策。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推行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建立人员控制数额动态调整机制。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以医院床位数为主要依据,确定人员总额,包括原审批确定的事业编制和备案确定的人员控制数额。备案制人员依法参加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并参照编制内人员同岗同酬确定待遇。(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2.推进社会办医院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资源均衡、有效配置,促进社会办医院提质量、上水平。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税收政策、医保支付、优化用人环境、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支持引进高端人才、建立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建立科研成果等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具有宿迁特色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
3.加强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社会广泛参与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制定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宏观指导、规划制定、部署协调、督导评估、监督检查等,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开展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在动力。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中医药服务。推动医联体区域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积极探索慢性病住院按人头付费。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通过推进联盟带量采购,量价挂钩,联合议价,以量换价,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市范围内普遍实施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数不少于200种。(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加强对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考核。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4.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落实用人自主权,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人员控制数额和年度进人计划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自主决定招聘人数、时间、条件和标准,对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在调控范围内动态核定工资总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制定医院信息公开细则,明确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内容、途径、形式,通过医院网站、公示公告栏、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等载体,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和医疗服务规律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路径,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水平、患者安全和医疗服务评估认证制度。坚持政府主导,试行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资质讲诚信的评估机构、学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评估,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引导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实施步骤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整体分方案制定、试点推进、全面推开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2019年10月-2019年12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建立现代医院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试点范围、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第二阶段:试点推进(2019年12月-2020年2月)。遴选确定5家市、县医院作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单位,鼓励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市卫生健康委年内组织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验收评估,适时在全市推广扩面。
第三阶段:全面推开(2020年3月-2020年12月)。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社会办医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12月份启动实施。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勤于总结,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协同推进。
(二)加强调查研究。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程中,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建立信息收集上报制度,加强调研指导,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各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典型经验,及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宣传沟通,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构建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医患关系,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各级各类医院和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