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妇幼〔2021〕9号
各县(区)卫健局、总工会,市各开发区、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市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妇幼〔2021〕4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活动,现将《2021年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实施。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 宿迁市总工会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