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老健〔2022〕4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各开发区、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监督管理,保障老年人健康体检规范有序,现将《宿迁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