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疾控〔2022〕30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卫计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江苏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苏卫疾控〔2022〕56号),切实发挥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在深化标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现将《2022年宿迁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